有些公司自认为很聪明,为了“避税”将工资拆分,一部分通过公户发放,一部分需要员工找票来发工资,长期以往,势必会造成企业费用异常,那时不想引起税务局的注意都难。之前企业冒用他人身份来虚列工资,税务局或许很难稽查到;但实行新个税汇算清缴以后,一人一税号,企业再想冒用他人信息虚列工资,可要小心了!注意了,大量员工长期工资在3500元或5000元的,风险巨大,将面临个税稽查。有些企业,工资全部或部分通过现金发放,虽说没有明文规定,工资不能使用现金发放,但一旦被查,这将是税务局稽查的重点。想想也是,都什么年代了,谁还抱着大量现金发工资。有些企业未将话补、餐补、结婚补贴、生日礼金等列入工资申报个税,造成偷税。一些公司明明支付的是劳务费,却因为无法取得发票,而变成工资发放。